为规范和加强义乌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障飞行安全,结合义乌实际,重新修订了《义乌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民用航空站(民航路201号),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64762440@qq.com。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虞政;联系电话:85669275 附件:1、《义乌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义乌民用航空站 2024年4月25日 义乌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义乌市民用机场净空起草说明.docx 义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pdf 义乌机场民用航空电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图.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