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定价程序规定,经成本测算,重新核定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期、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自202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如对上述拟定收费标准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局金融和价格收费管理科,电话:4475107,邮箱:dsjg@sohu.com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本单位就《关于重新核定小学、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