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精神,结合苍南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苍南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苍资规〔2021〕220 号)作修改。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胡书昶(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8898574,电子邮箱:362376575@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doc.pdf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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