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精神,结合苍南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苍南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苍资规〔2021〕220 号)作修改。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胡书昶(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8898574,电子邮箱:362376575@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doc.pdf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9日


征集部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发布日期:2024-04-29 截止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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