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工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修改了《进一步规范国有工业用地有机更新的实施办法(试行)》(诸政办发〔2021〕53号)文件相关内容,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工业用地有机更新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意见在公示期间内可以致电或书面形式反馈。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工业用地有机更新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工业用地有机更新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联系人:钱梦婷;电话:0575-87012602;传真:0575-87016399。
办公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53号1008室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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