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绍兴市促进碳排放权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办起草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绍兴市促进碳排放权管理实施方案>(绍市环发〔2023〕14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5月11日止。

联系人:裘亮;联系电话:85111701。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1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绍兴市促进碳排放权管理实施方案(绍市环发〔2023〕14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2024年4月29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征集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4-29 截止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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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议老式上海产汽车应该报废了,有人还在开,排污不合格。废气很多。开过你面前污染空气很难闻,让人难受。
提交人:丁** 提交日期:2024-05-09 17: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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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4-05-10 12: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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