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家单位关于公开征求《青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等规定,青田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征收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积金中心共同起草了《青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青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4年429日至2024年5月13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章后海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1411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022982


    附件:1.《青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青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草案解读.docx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田县公安局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

2024429



征集部门:青田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29 截止日期: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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