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下列一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予以废止。 1、《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乡市软件新动能方向培育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桐经信〔2021〕88号); 2、《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乡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奖励办法的通知》(桐经信〔2021〕96号); 3、《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乡市鼓励数字经济发展奖励(补助)细则的通知》(桐经信〔2021〕97号)。 4、《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数字经济企业人才培训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桐经信〔2021〕98号) 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市经信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西路38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375896053@qq.com(单位意见请发送盖章扫描件)。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9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沈海达 联系电话:88112959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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