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浙委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编制完成《海盐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现征求各单位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26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联系方式:0573-86570380

附件1:关于《海盐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起草说明.pdf

附件2:《海盐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pdf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海盐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征求意见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