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司法局关于征求《江山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开始日期:2024-04-22 截止日期:2024-05-2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现将《江山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4月22日至5月23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山市鹿溪北路236号,江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邮编324100;

二、通过电话(0570-4033243)将意见反馈至市司法局。


江山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2日



江山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对标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乡村专项普法三条跑道,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法治文化带建设、“三支队伍”法律素质培优等工作为抓手,纵深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为三省边际中心县城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衢州市《关于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充分发挥“8090”和“00后”新时代理论宣讲团等各类普法志愿者队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中的作用。

3.深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在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干部“飞行”抽测中强化党内法规内容。推动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二、围绕中心大局工作开展普法

4.大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广泛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条例作为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重要内容。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宣传贯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大力宣传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涉企公证服务降费减证、涉企执法信用修复等惠企服务政策,积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

5.围绕服务涉外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深入了解涉外民营企业普法需求,打造涉外民营企业精准普法服务模式,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和“请进来”过程中提供优质高效普法服务,保障涉外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6.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化“宪法宣传十进”,组织开展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间谍法颁布十周年、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九周年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7.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开展重点对象公民法治素养培育、观测、评价工作,建立重点对象法治素养基准,推动到2024年底,形成具有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可量化的基准样板,打造具有江山辨识度的品牌项目。

8.助力“三支队伍”建设。围绕“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年终述法制度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继续组织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直播培训、行政机关旁听庭审等活动。围绕“打造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根据企业家需求“量身制定”企业用工、知识产权保护、上市并购重组等实用课程。围绕“打造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培育劳动者法治素养提升精品项目。推动企业“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探索开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三新”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育。

9.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基础保障。加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打造观测点优秀实践案例。积极申报全国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素养评价工作。积极培育“浙江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培优项目”,提炼总结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培育精品项目。以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套路贷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派出机关和法治副校长工作优势,助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

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统筹推进全市守法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

11.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加强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充分利用重大节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第四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各处法治文化阵地使用效率,围绕群众日常工作生活所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第五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第四批浙江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加强“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及“双普”教育基地建设。

13.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建立全市普法责任部门“报、网、端、微、屏”相融合的全媒体普法矩阵,促进普法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12348法网、衢州E法通、多娇江山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

五、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4.法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总结提炼推广民主法治村建设经验,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5.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争创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重点村(社区)探索配备法治副村长(副主任)。

16.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深入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依托现有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治中心等各类基层站、所,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把“1+N”行动融入全市“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

17.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指导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18.围绕重点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围绕退役军人优待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方面,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1.江山市2024年度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2.XX(单位)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



附件1


江山市2024年度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系统全战线、全覆盖培训。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2.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3.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4.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6.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7.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基础保障”三大工程,优化完善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助力县域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8.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9.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10.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各单位组织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年现场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1次,其它工作人员网络旁听不少于1次。

11.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各执法单位要适时发布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

2.会同市司法局做好市管领导和全市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二)市委宣传部

1.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礼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协调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市委统战部

1.在全市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推进普法教育进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各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学法、知法、守法。

3.参加全省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

4.举办全市宗教领域宪法日活动。

(四)市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全市政法新媒体作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反邪教警示等宣传。

2.做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资深宣讲专家开展法治宣讲。

3.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市委网信办

1.推动落实浙江省“八五”网络普法进行时网络普法工作要求,深化“8090+”网络普法品牌打造。

2.深化网络普法基地建设,打造新时代网络文明实践基地。

3.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六)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

1.继续深化法治政府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推动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组织开展法院、检察院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监督,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3.组织开展道路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等专项监督,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促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专项监督和重点课题调研,推动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七)市教育局

1.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学校”活动,深入推进《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

2.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2次制度,利用“今日我主讲”大讲堂,加强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3.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

4.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组织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开展“学宪法 爱祖国”普法百校行、青少年普法宣传环浙行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5.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6.大力开展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干部师生深入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依据教育法保障推动教育改革的能力。

(八)市公安局

1.依托“国家反诈中心”APP、 “江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创作防骗微课程、微电影、宣传片等普法产品,及时发布最新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预警提示、典型案例,深入社区、学校等地开设专题讲座,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工作。

2.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聚焦企业经营风险,对企业主及财务人员开展防范经济犯罪法治宣传教育,依托亲清助企中心(站、室)、民情直通车等载体开展涉企日常普法宣传,提高民众守法意识,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3.针对“酒后禁驾”“一盔一带”“分心驾驶”等重点内容,结合“美丽乡村行”、银发精准宣教、“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系列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倡导“有礼畅行”的文明交通理念。

4.深化公安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禁毒、反恐怖、亲清助企中心(站、室)、警务融治工作站(室)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持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5.紧盯“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九)市民政局

1.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讲好救助故事,让老百姓知

道“有困难找助联体”,让社会各界知道“想献爱心找助联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3.结合“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主题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知晓度,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4.宣传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 2024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5.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登记候登大厅播放婚前教育云课堂视频,同时在“浙里办”“浙有姻缘”“婚前教育云课堂”线上宣传,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掌握家庭经营技巧,做好进入婚姻的准备,增强家庭责任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

6.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惠民殡葬政策,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市司法局

1.推进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指导监督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

2.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各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十一)市财政局

1.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广泛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财政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通过财政“窗口”单位宣传,努力提升预算单位财经法规执行水平。

2.打造“普法+惠民”服务直通车。广泛开展财政惠企惠民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财政法治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3.创新性开展普法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新法新规普法宣传,编印财政《学法手册》,丰富学法资源,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4.组织法治培训班,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十二)市人力社保局

1.以“一号课堂”为抓手,突出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全系统“开工第一课”“维权加一课”“安薪补一课”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

2.以“社保微课堂”为抓手,面向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关于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规定和要求。

3.以“以案释法”为抓手,定期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以“警示提醒函”为抓手,对工伤发生率高于平均发生率的单位,发送工伤预防警示提醒函,要求单位落实工伤预防责任,降低工伤发生率。

5.以“安康保”宣传推广为抓手,建立与工伤保险相衔接和补充的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增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风险抵抗能力。

6.以“大培训一体化”为抓手,加强人社领域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教育,助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

(十三)市住建局

1.按照深化美丽浙江建设,加快推进绿色转型的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2.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和企业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3.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情况,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的宣传,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帮助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骨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深入开展《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衢州市历史街区管理办法》《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衢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宣传。

(十四)市交通运输局

1.持续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持续擦亮“法治护航强国路”交通普法品牌,开展相关主题普法活动。

2.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将事前讲法、事中说法、事后释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着力提升一线执法队员执法普法业务能力。

3.开展“枫桥式”基层站所建设。将“枫桥经验”与交通行政执法实践结合,创建“枫桥式”基层站所,强化基层普法宣教等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矛盾调解作用。

4.持续参与省厅执法过程中普法满意度测评。继续依托第三方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满意度测评,以年度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相对人为主要对象,对交通执法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通报,切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5.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内容,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应急知识科普、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树牢全民安全红线意识,传播安全知识文化,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6.开展公路与运输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结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在客运站、物流园区等场所,开展宣传宪法和公路运输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提升社会群众的法治意识。

7.深入推进“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品牌建设。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建立“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品牌建设标准,培树一批“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基地和普法宣讲员,推进交通工程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十五)市农业农村局

1.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统领、“三治融合”、数智赋能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

3.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等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发布农业领域执法典型案例。

(十六)市文旅局

1.开展《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进景区、度假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专题普法活动。

2.鼓励开展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将其纳入“送戏下乡”作品范围。

3.组织文旅局党委专题学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梳理总结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案例,提升文旅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十七)市卫生健康局

1.贯彻落实《衢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衢州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八五普法规划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3.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普法治理主体作用,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利用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组织活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推进“以案释法”等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及普法队伍建设,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十八)市国资中心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组织国企党组织书记述法,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依法治企良好环境。

2.推进合规管理在国企提质扩面,充分发挥合规示范和合规优秀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合规建设向国企子企业延伸。

3.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法治讲堂,职工法治知识测试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领导干部职工的尊法守法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及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

5.组织国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研究、学习和宣贯,加强对公司设立与登记、股东出资、董监高义务等法律知识热点的掌握和运用,使国企在商事活动中运营更加有序,经济秩序更加健康。

6.倡导国企融入社会普法大格局,发挥好法治教育基地、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作用,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质效,助推法律精神、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十九)市市场监管局

1.积极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普法活动。组织本局近三年新进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

2.深入开展“法治下基层”系列普法活动。围绕“法治下基层”的活动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经营主体、社会各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持续开展“学法考法说法赛法”系列活动。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干、以赛促效,通过组织全员法律知识测试、典型案例分析、在线学习、“说法”大赛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推进全域法宣阵地建设。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原则,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参与第二届全市系统普法宣教基地和普法微视频评比活动。

5.开展“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行业宣传日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普法产品,结合重要时点,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 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

(二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

1.继续推进“一堂一庭”品牌推进工作,与法院一起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2.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二十一)市法院

1.依托“江山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及“法院在线”电视节目等平台,面向审判执行、立案信访、审判辅助、审判管理等各条线各领域,挖掘一批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平凡英雄、身边小事、鲜活案例,充分发挥典型宣传激励队伍、展示形象、助推工作的积极作用。

2.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以“小案件”弘扬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文明礼让等正能量“大道理”。

3.组建“法治副校长”宣讲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提升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结合重大时间节点,依托人民法庭、共享法庭深入乡镇村社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讲好法治故事,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懂法守法氛围。

5.开设法庭课堂,通过案例教学、法官现场教学,以鲜活生动的“请进来”教学模式开展沉浸式普法宣传。

(二十二)市检察院

1.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对接最高检“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以专题专栏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江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做法。

2.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突出“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贯彻落实“三个监督”、数字检察等重点亮点工作,展示江山检察机关围绕主责主业、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过程中涌现出的亮点工作和案事例。

3.围绕“两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重大法律监督等主题,加强对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彰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担当作为。

4.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持续擦亮“浙里花开、彩虹工作室”市域未检品牌。

5.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

6.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健全完善检察全媒体矩阵,策划优质普法栏目,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二十三)市总工会

1.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开展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落实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推动企业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3.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为重点。

4.加强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法规宣传,联合司法行政、人力社保、检察院、法院等政府部门,加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5.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工会法,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积极向市总工会报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为主题的“班前十分钟”活动。

(二十四)团市委

1.开展“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行动(2024—2025年)”。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指导全市共青团、少先队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工作,通过“领航”“引航”“育航”“护航”四大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浙礼小青”志愿助企行动。依托行政服务中心、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等阵地,组织动员助企志愿者工作队伍提供惠企政策宣传、“代跑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人力资源招引、财税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实际问题。

3.开展“12355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4.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全省共青团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5.全面深化社区青春行动,积极发动青年大学生、青年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调解诉讼,助力基层治理。

6.积极发动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开展普法宣讲。重点通过青年法律工作者、高校教师、司法社工等群体,选拔建立专业强、覆盖广的青年普法志愿宣讲团、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队伍。

(二十五)市妇联

1.深化“建设法治江山·巾帼在行动”活动,以“巾帼普法乡村行”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2.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在“万名执委进基层网格行动”,“平安家庭”建设、寻找“最美家庭”以及反家庭暴力、反电诈、反邪教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发挥巾帼法助营商志愿服务团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公益服务,助力我市提升营商环境。

三、行政执法单位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行政执法单位中,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2家单位与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身份重叠,在此不重复发布个性工作。

(一)市发改局

1.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精神。

2.围绕我局重点工作,依托“发改大讲堂”、公务员云讲堂等平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3.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新提任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4.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法院现场庭审活动。

5.结合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

6.利用多娇江山APP、江山发布等媒介,持续开展发改、粮食领域重点政策文件解读及普法宣传。

(二)市经信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经信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将普法学法融入法治实践,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和“小微你好”暖企惠企助企等活动,多维度、全方位和立体式开展《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经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3.在工业大讲堂、企业短期培训班等平台开设普法培训课程,提高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市科技局

1.加强《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宣传贯彻,推动《条例》宣传扩面提效。

2.深入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将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

3.深入开展“法护创新”活动,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宪法集体宣誓仪式、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4.承接实施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面向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工作者,组织开展创新政策法规巡讲,持续推进科技法规政策宣贯。

5.举办全市科技活动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科学普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6.拓宽普法渠道,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多娇江山APP等新媒体的引领作用,推广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7.加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市资规局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行政法规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2.紧盯“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各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3.加强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等重点领域诉源治理,通过定期案件分析会商讨论、败诉案件风险警示、通报、“以案释法”、案例编辑等多种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4.充分利用“资规大讲堂”和“青年干部读书班”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全系统干部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5.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分析系统、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典型案例数据库等三个法治数字化平台,建立实时录入、定期分析、科学预警的工作机制。

6.抓好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和培育评选最佳自然资源法治实践成果。继续开展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自然资源普法平台;开展自然资源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破题改革,培育评选年度最佳自然资源法治实践成果并复制推广。

7.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与自然资源管理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五)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1.学习宣传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省政府规章《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的普法宣传。

2.学习宣传新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等的普法宣传。

3.组织开展新任职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4.开展以案释法,适时发布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5.结合“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依托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平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

6.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六)市水利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全局干部主题学习活动,形成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的热潮。

2.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联合青少年宫、中小学校开展节水主题研学活动,宣传节水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3.开展以案释法案例编写活动,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案例展板,结合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宣传。

4.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

5.与市司法局共同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改造提升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水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结合“八一”、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利用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契机,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宣传法律法规和退役军人相关政策。

4.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组织干部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

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八)市应急管理局

1.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法律法规,结合“3·19森林防火宣传日”“4·15防汛防台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2”安全生产月咨询宣传日”“10·13国家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及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时机,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法治意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2.结合“法律七进”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3.切实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依托重点企业安全保障服务一本账活动,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作为公民安全生产法治素质提升行动重点人群,通过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精准服务、编发应知应会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8090宣讲员等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普法宣传。

(九)市审计局

1.持续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促进审计人员自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推进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

2.深入推进《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推动内部审计在促进单位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3.完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机制,积极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飞行”测试,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5.利用多娇江山APP、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审计大讲堂等,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化审计机关普法工作。

(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全市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十条”举措,全方位推进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活动。

3.推进以案释法,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推送优秀案例,形成优秀案例手册。

(十一)市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加强税费政策解读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以及“80900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3.依规开展打击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二)市体育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2.结合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员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指导,结合筹备省十八运,引导运动员、教练员及辅助人员牢固树立“拿干净金牌”的责任意识。

4.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彩票等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做好释法明理和政策宣讲工作。

5.结合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宣传周等特定节点以及马拉松等各类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体育普法活动。

6.组织开展“健身大讲堂”、结对帮扶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基层体育普法。

7.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转发法律知识,常态化开展体育普法宣传。

(十三)市统计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3.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4.在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晋升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班中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5.进行统计法治业务培训,加强对统计法治人员的教育,提升统计法治的宣传能力、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

6.巩固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成果,将统计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普法宣传。

7.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搭建普法平台,拓宽普法受众面。

8.举办动漫微视频展播、法律知识解读、法律讲座、法治测试等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十四)市医保局

1.坚持网络媒体与活动载体相结合,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医保帮帮团”、“以案释法”,宣传普及重要医保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环境。

2.通过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提醒告诫、通报曝光有效途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理和行为自律,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维护基金安全的关注度,倒逼经营者规范医保行为、诚信守法经营。

3.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做实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规范医保案件行政监管执法链条,加大基金监管监督力度,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4.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医保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知识集中学习,突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不断强化医保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四、其他市级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委机关工委

1.在市委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中加入普法学法方面的课程安排。

2.通过“8090+”青年宣讲活动,发动机关青年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讲。

(二)市信访局

1.结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工作,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2.结合开展诚信信访六进活动,督促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

3.深化诚信信访嵌入村规民约,依托基层治理开展不良信访评议惩戒等,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4.以提高人民群众信访法治观念、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初信初访办理效率、群众满意率、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率“三个走在前列”为目标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逐步消除办事不依法、维权不守法等不良现象,提升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市委老干部局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局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按职责抓好离退休干部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干部工作政策法规落实。

3.会同相关部门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充分运用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宣传平台阵地,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工作。

(四)市委党校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和法治教育的中心内容,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的全面性、系统性。

2.积极承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青年党员干部道德法纪培训班等,助力“两个维护”在法治领域深化落实。

3.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培训教学提升工程”,发挥党校在构建“不想腐”机制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4.邀请党政领导干部、知名法学专家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优势,推进党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化建设。

5.加强理论讲授、案例解析、实践感悟相融合,总结推广我市典型基层治理经验,做好宣传阐释和以案释法工作。

6.深化“法庭课堂”活动,将典型案例庭审现场观摩列入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课程计划,常态化开展法治教学。

(五)市营商办

1.扎实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省市两部营商环境领域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党校教学安排、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内容,组织编写两部法规单行本、宣传海报、短视频等宣贯解读材料,深入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2.围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开展法治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对干部职工开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解读会,对条例的出台过程、重要意义进行讲解,针对信息归集与披露、激励与惩戒、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推动相关部门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实现信用运用于法有据,严禁出现信用措施泛化滥用。

(六)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1.制定中心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学法用法活动。

2.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系列宣贯活动。

3.结合中心8090理论宣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等宣讲活动,助推中心全体机关干部提升法治素养。

(七)市供销联社

1.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针对全市供销系统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政策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推进“法治企业”建设,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坚持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企业内部规范管理,防范市场风险,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促进社有经济健康发展。

3.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开设相关法律知识课程,丰富普法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4.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钉钉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法治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两专大讲堂”等途径开展法治学习教育。

5.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法治展览、在线问卷测试、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

(八)市科协

1.切实做好《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养提升。

2.开展反邪教宣传进乡村活动,普及反邪教法律知识,提高公众防邪反邪意识。举办垃圾分类科普知识趣味答题,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3.加强所属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加强《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学习培训。针对科协团体会员,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加强科学家精神引导,助力营造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的良好氛围。

(九)市残联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信访法治化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残联系统信访维权干部学习信访维权法律知识。

3.组织全市残联系统干部、各专门协会成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参加“法律助残美好‘浙’里”普法讲座。

4.利用“残疾人之家”等平台开展残疾人维权与普法活动。

5.利用多娇江山APP以及“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的重大节日开展普法宣传。

6.开展“庭院式”普法,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进机构、进协会、进家庭、进社区(村)“五进”活动。

7.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定期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十)市气象局

1.充分依托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纪念日期间开展气象普法宣传。

2.依托气象科普馆等基础设施,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形成“科普+普法”的“双普模式”,提升气象普法实效和群众参与度。

3.参加全省气象法治微视频作品大赛活动,获奖作品面向公众展播。

(十一)市消防救援大队

1.弘扬宪法精神,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引导消防指战员学法守法,维护宪法权威。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论述,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月活动,提升队伍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4.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消防法治意识提升行动,筑牢全社会防火安全防线。

5.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工作力度,实现线上线下常态化宣传普及。

6.开展“法律服务下沉”活动,为基层队站指战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市传媒集团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整合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矩阵等各类宣传资源,依托多娇江山APP、电视新闻频道等自主传播平台,采用新闻报道、融媒产品等丰富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宣传推广,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主题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持续做好典型宣传、案例警示等,提升社会法治素养。

3.组织开展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活动,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聚焦中心(集团)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持续做好干部职工法律常识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办事、合规经营水平。积极动员各党支部开展各种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并把党建品牌创建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附件2

XXX(单位)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


单位


普法
联络员


分管
领导


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

(共性、个性)


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


常规工作:

1.

2.

3.

特色亮点工作: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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