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浙委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我镇组织编制完成《海盐县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联系地址:海盐县于城镇海王公路4188号 联系方式:0573-86455631 附件: 关于《海盐县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起草说明.pdf 海盐县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pdf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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