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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定海区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将《关于调整定海区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局价格科,联系电话:0580-2601701,邮箱:dhqfgjjg@163.com。

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2日

关于调整定海区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4〕10号)、《舟山市教育局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24〕15号)、《舟山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24]7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定海区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

二、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主要为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时间为正常教学日课后1小时。结束时间要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原则上不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为学生的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三、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出现中途转学或者休学等特况,应按月据实收取(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的按1个月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征集部门:定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22 截止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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