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我局起草的《莲都区关于有效应对投诉举报行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紫金路347号,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 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兰敏;联系电话:0578-205055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1日。 附件: 莲都区关于有效应对投诉举报行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莲都区关于有效应对投诉举报行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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