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遂昌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现将《遂昌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5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司法局调研督查科。 

    址:遂昌平昌95号司法局 

    编:323300 

  人:  

    话:8132077

电子邮箱:scsfjxxzx@163.com

 

附件:《遂昌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司法局

2024417


附件


遂昌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适用范围

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经济影响评估:

(一)对企业作出三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没收企业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三万元(含)以上的;

(二)可能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或造成企业停产、停业、关闭等重大影响的;

(三)拟作出直接涉及企业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可能影响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引发关联产业或新产业的产生和发展的;

(五)涉及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乡村振兴等民生项目的;

(六)涉及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就业人数较多的;

)其他需要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的。

三、评估原则

(一) 行政许可案件办理原则: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充分保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权利;依法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原则: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行政强制案件办理原则: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其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四、评估程序

为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依法实施、平等保护、服务大局,相关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并将开展经济影响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与其他案件材料一并存档

(一)程序启动。行政执法单位办案人员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发现办理案件为涉企案件的,应及时启动经济影响评估,对是否符合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适用条件进行判断。符合评估条件的,确定对企业存在经济影响的具体情形,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二)意见审查。案件承办人员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后,提交本单位法制部门对相关处理意见进行复核。

(三)意见复核。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全面分析论证,充分听取企业陈述申辩意见,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后,形成结论性意见。

(四)审查备案。行政执法单位要在相关执法决定文书送达涉案企业之日起10日内,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及执法决定文书报县司法局备案。

五、评估监督

(一)参与经济影响评估人员与评估企业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应当回避。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得以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为由,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保密制度,不得发表有损企业形象和声誉的言论,不得泄漏在调查中掌握的涉案企业商业、技术等秘密。

(四)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关于征求《遂昌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采纳情况

征集部门:遂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7 截止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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