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现就《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信箱:423294280@qq.com

2、联系电话:83867335

3、传真:87480629

4、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

 

 

附件:

1、 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草稿)911.doc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1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9-11 截止日期: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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