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信箱:423294280@qq.com
2、联系电话:83867335
3、传真:87480629
4、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
附件:
1、 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草稿)911.doc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1日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