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引导各类组织提升标准创新能力,表彰一批在标准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平湖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3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16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00。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征集部门:平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2 截止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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