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于2024年4月10日在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do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4月1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司法局;邮编:321015;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501760015@qq.com。
联系人: 蓝澜;联系电话:0579-82176331。
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