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精神,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意见,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2件,拟废止1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2日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

邮政编码:314300

联系方式:0573-86198714

附件: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1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11 截止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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