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精神,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意见,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2件,拟废止1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2日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 邮政编码:314300 联系方式:0573-86198714 附件:1.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1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