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住政〔2022〕24号等文件的通知》(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文件,住龙镇人民政府草拟了《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住政〔2022〕24号等文件的通知》(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龙泉市住龙镇住溪村90号。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柳智勇,联系电话:0578-7760517。

三、反馈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22日。

关于《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住政〔2022〕24号等文件的通知》(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住政〔2022〕24号等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1 截止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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