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至5月9日,温岭市经信局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岭市经信局起草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或建议1条,“针对小微园企业差别化政策的意见:目前动态管理中对新进规模上企业、个转企企业、新企业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的企业只进行评分评级,免予实施差别化倒逼政策和措施。但对于小微园入驻企业没有相关规定,希望增设只要新参加“亩均论英雄”企业投产两年内(不分规上规下)只评分评级,免予实施差别化。租赁企业与购地企业在投产前都需要适应期,希望予以考虑。”该建议的提法属于温政发【2021】32号文件的内容,而本次《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中明确“对新进规模以上企业、个转企企业、有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的企业(新增面积占原用地面积50%以上),评价结果不低于B类。”针对小微园入园企业的绩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参照2.5亩以上规下企业的评价办法:一是土地面积核减。小微园区的用地因共用一本产权证,即在2年建设期、1年过渡期内可不计入用地面积;二是差别化政策实施。小微园入园工业企业(不含规上)参照工业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执行。故不予采纳。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岭市经信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