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3号)》等有关规定,龙泉市财政局拟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进行修改,起草了《龙泉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邮编:323700。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叶文军,联系电话:0578-7760601。 三、反馈意见征求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 龙泉市财政局 2024年4月9日 龙泉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龙泉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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