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海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原县旅游委员会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意见汇总,本局共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8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通信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联系方式:0573-86039937。


附件: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附件: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9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09 截止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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