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嵊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和美丽嵊州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嵊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案》,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为2月27日——3月7日。 联系人:蒋超,联系方式:13429478537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王浩省长在嵊州市接访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信访事项的指示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和美丽嵊州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嵊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行动方案》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代拟,通过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吸收周边县市区秸秆利用的成功经验,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和座谈会等方式,以《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在市有关领导指导下形成本方案。2月21日,我局以书面形式向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现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科学焚烧总体思路,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力发展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积极推动基料化、肥料化利用,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以用促禁,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建设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和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共30个(其中省级2个);培育年利用秸秆量5000吨(含)以上的经营主体1家以上;培育秸秆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经纪人30名;全市农作物秸秆“五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争创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是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安排资金1680万元,用于机械粉碎还田、腐熟剂还田和“灌水杀蛹”的补助。二是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三是拓宽秸秆离田利用渠道。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秸秆离田利用补助。四是建立健全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安排资金补助1983万元,用于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及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经纪人培训。五是培育秸秆利用主体。安排资金250万元,用于秸秆利用主体支持与补助。六是构建秸秆综合利用数字化平台。安排5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数字化平台的开发和运行。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考核奖惩、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 第五部分,附件。对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安排,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落细。 嵊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促进美丽嵊州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的理念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2024年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攻坚年,标本兼治,着力破解制约秸秆综合利用“老大难”问题,加快形成具有嵊州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科学焚烧总体思路,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力发展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积极推动基料化、肥料化利用,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以用促禁,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建设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和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共30个(其中省级2个);培育年利用秸秆量5000吨(含)以上的经营主体1家以上;培育秸秆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经纪人30名;全市农作物秸秆“五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争创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水平。将秸秆科学还田作为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推广机械低留茬(不高于15厘米)收割、对不方便进行机械化作业且秸秆离田利用价值低的地块,采用添加秸秆腐熟剂,堆沤腐熟成有机肥还田、对可以机械化操作但离田价值低的地块,采用机械化粉碎+秸秆腐熟剂+灌水的方式快速腐熟还田技术,推动深翻、深松、深耕以及农作物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 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助力粮食绿色生产、确保增产增收。为解决秸秆不经焚烧还田可能会携带病虫害,影响农作物产量质量的问题,大力推广“灌水杀蛹”绿色防控技术,降低病虫危害程度。 政策扶持:安排资金1680万元,用于机械粉碎还田、腐熟剂还田和“灌水杀蛹”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二)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专用农业机械装备优势,提升全市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服务主体积极性,提高小散农户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利用的便利性,对提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进行粉碎机械购置补助。 政策扶持: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拓宽秸秆离田利用渠道。重点围绕我市雷笋种植面积广的优势,推广“水稻秸秆+砻糠覆盖”的雷笋种植技术,提升秸秆肥料利用。同时,挖掘毛竹“春笋冬出”的潜力,积极推广水稻秸秆+砻糠覆盖”的毛笋种植技术,拓宽水稻秸秆的利用渠道。加强种养结合,引导农牧对接,推动茭白、甜玉米、番薯等农作物秸秆的饲料化利用。推广大豆、油菜类秸秆肥料化利用,提升离田利用率。 政策扶持: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秸秆离田利用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四)建立健全的秸秆收储运体系。结合农作物秸秆资源分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设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形成市域范围内秸秆收储运体系全覆盖,全市布局建设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和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共30个(其中省级2个),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经纪人30人,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通过秸秆经纪人队伍实现秸秆生产端与秸秆利用端的有效对接,打通秸秆利用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秸秆类型应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薯类、花生、油菜、豆类、棉花、甘蔗、茭白、蔬菜、其他谷物等。 政策扶持:安排资金补助1983万元,用于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培育秸秆利用主体。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属地内秸秆利用的现状,围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和“肥料化”两大主线,积级培育秸秆利用主体,提升区域秸秆离田消纳能力。为激发主体利用秸秆的主动性、积极性,在享受上述秸秆利用补助的基础上,对年利用秸秆量超出1000吨(含)的企业或主体进行额外奖补。 政策扶持:安排资金250万元,用于秸秆利用主体培育。(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 (六)构建秸秆综合利用数字化平台。充分利用“浙农优品”平台,开发农作物秸秆网上交易系统,让农户秸秆出售有渠道、秸秆利用主体收购有途径,实现收集与仓储、需求端与供给端的信息畅通。开发资金补助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确认模块,实现补助资料信息化、公开化、规范化。开发秸秆收储中心台账、网上协议模块,实现收储台账、销售台账、网络协议实时化,网络化。 政策扶持:安排5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数字化平台的开发和运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方案制定、政策出台、协调推进、日常调度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组建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属地乡镇(街道)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做好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中心的选址、建设、验收、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的核实和发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经营主体的培育等工作,确保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三)强化考核奖惩。把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列入平安浙江、美丽嵊州、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制定秸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通报建设情况。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和相关主体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正面宣传和科普教育。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通过印发资料等形式,进村入户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环境保护和秸秆综合利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促进美丽嵊州建设。 附件:1.嵊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分解表 2.嵊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安排表 附件1 嵊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表 乡镇 (街道) | 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个) | 区域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个) | 培育年利用秸秆5000吨(含)以上主体(个) | 秸秆离田利用率(%) | 合计 | 2 | 28 | 1 | 40 | 三界镇 | 1 | 4 |
| 40 | 浦口街道 |
| 1 |
| 40 | 剡湖街道 |
| 1 |
| 40 | 三江街道 |
| 1 |
| 40 | 鹿山街道 |
| 2 |
| 40 | 甘霖镇 |
| 4 |
| 40 | 崇仁镇 | 1 | 3 | 1 | 40 | 长乐镇 |
| 3 |
| 40 | 黄泽镇 |
| 2 |
| 40 | 石璜镇 |
| 2 |
| 40 | 谷来镇 |
| 1 |
| 40 | 仙岩镇 |
| 1 |
| 40 | 金庭镇 |
| 1 |
| 40 | 下王镇 |
| 1 |
| 40 | 贵门乡 |
| 1 |
| 40 |
附件2 嵊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实施“灌水杀蛹”绿色防控5万亩 | 4月30日 | 2 | 新购置的秸秆粉碎机300台 | 5月31日 | 3 | 组建30人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经纪人队伍,并完成上岗培训 | 6月30日 | 4 | 肥料化利用主体完成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 | 6月30日 | 5 | 完成收储运网点建设 | 10月31日 (其中5月31日前完成15个以上) | 6 | 施秸杆机械粉碎还田5.5万亩 | 11月31日 | 7 | 采用机械低留茬(不高于15厘米)、打捆收割秸秆10万亩 | 11月31日 | 8 | 完成全市秸杆综合利用数字平台建设 | 8月31日 | 9 | 培育年利用秸杆1000吨以上主体5个,其中2000吨1个,5000吨1个。 | 12月31日 | 10 | 推广“水稻秸秆+砻糠覆盖种植模式”的雷笋和毛笋1万亩 | 12月31日 | 11 | 实施秸秆堆沤腐熟还田3.5万亩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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