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8日在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2024年5月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发函征求婺城区、金义新区、金华经济开发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已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6399926@qq.com。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0579-82463630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