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文件规定,现将《乐清市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8日起至5月7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发改局价格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137 ;邮箱:njyumail@163.com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7日 乐清市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乐清市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调整方案》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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