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海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海盐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县人力社保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各责任科室上报的清理意见,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9件,予以废止1件,应予修订1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6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通信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联系方式:0573-86035650。 附件:1.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 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4.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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