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文件,我局草拟了《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龙财建〔2019〕158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lqsczj@yeah.net。 二、信函邮寄反馈。通信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龙泉市财政局经建科,邮编:373200。 三、电话反馈。联系人:林雅锦,联系电话:0578-7760055。 四、反馈意见征求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2日。 龙泉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日 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龙财建〔2019〕158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发改局关于废止龙财建〔2019〕158号文件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