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发改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   函: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2008室     邮  编:322000

传   真:85581010      电子邮件:ywsfgj@163.com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85581018

附件: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01 截止日期: 2023-11-09
关于《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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