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31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art/2023/10/31/art_1229354624_51806.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3年11月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2008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sfgj@163.com。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581018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