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发改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   函: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2008室     邮  编:322000

传   真:85581010      电子邮件:ywsfgj@163.com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85581018

附件: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01 截止日期: 2023-11-09
关于《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31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art/2023/10/31/art_1229354624_51806.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3年11月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2008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sfgj@163.com。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581018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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