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和孤困儿童(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龙泉市民政局草拟了《关于调整龙泉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孤困儿童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龙翔路199号,龙泉市民政局。 二、联系人:郑雪峰,联系电话:0578-7262911。 三、反馈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关于调整龙泉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孤困儿童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龙泉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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