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有序平稳、科学合理地推进长安镇征迁工作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搬迁工作,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拆(搬)迁公寓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沈群欢 联系电话:0573-87963299 联系地址: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朝花路6号 邮编:314408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拆(搬)迁公寓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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