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嵊州市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征求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种粮主体的生产积极性,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嵊州市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8日,联系人:沈量,联系电话:0575-83182894。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确保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2023年我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04万亩,产量12.29万吨,全面完成了年度粮食安全考核任务。绍兴市在2024年2月1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24〕2号),延续了去年种粮补贴标准,提高了油菜补贴标准,对提高粮食复种面积给予重点补贴,并要求各县市区的补助力度不得低于绍兴市级标准。为完成好2024年粮食生产任务,鼓励种植主体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我市按照绍兴市的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起草了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政策。

二、起草过程

《意见》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代拟,3月11日,我局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发改、太平洋保险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收到意见6条,已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五条8款,在去年的政策基础上,参考绍兴市2024年政策,以及周边县市的补助力度,对各项补助标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

1.规模种植补贴。50亩以上的规模油菜种植补贴从去年的120元/亩提高到140元/亩,与绍兴市保持一致。早稻种植后复种机插连晚从310元/亩降低至260元/亩,符合绍兴最低补助标准要求。其余与23年保持一致。

2.“非粮化”清退地块后续管护补贴。按照《嵊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奖补细则另行制订)。

3.社会化服务补贴。对社会化服务稻谷代烘干服务进行40元/吨的补助,与23年保持一致。

4.保险服务。缴费比率不变,保险面积增加。

5.收购订单。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单季晚稻数量预计是去年的2倍左右。订单奖励与23年保持一致。

嵊州市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种粮主体的生产积极性,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扎牢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结合嵊州实际,面向在嵊州市范围内耕地上开展粮油生产的农业主体,特制定如下粮食生产补助政策:

一、加大生产扶持力度,稳步提升粮油面积

不断加大规模粮油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重点鼓励单季稻改双季稻,增加粮功区复种指数;大力发展旱粮生产,继续支持油菜生产,稳步提升粮油面积。规模粮油补贴对象是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含制繁种)。

1.维持规模种粮基础补贴标准。对种植单季稻、大小麦和旱粮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60元的直接补贴。再生稻再生季面积不予补贴。

2.鼓励双季稻种植。对种植早稻的规模生产主体,早稻部分在每亩160元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再加每亩90元的补贴。对种植连作晚稻的规模生产主体(未翻耕的早翻早和再生稻不予补助),在每亩160元直接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再加每亩100元的补贴。

3.加大油菜规模生产支持力度。对种植油菜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40元的直接补贴。

二、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巩固粮食安全基础

4.加强“非粮化”清退地块后续管护。“非粮化”清退地块的后续管护奖励,按照《嵊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和《嵊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非粮化”整治地块种植管护验收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落实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综合生产水平

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解决粮食收获后加工难问题,提升综合生产水平。

5.支持粮食烘干社会化。鼓励农业企业充分释放烘干能力,提供稻麦烘干环节的社会化服务,解决本市种粮农户的烘干问题。根据烘干后企业售卖给本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稻麦数量,给予每吨40元的补助。

四、加强金融支农服务,助力稳产保供成效

6.加大农业保险参保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和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督局《关于开展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的通知》(浙农技发〔2022〕2号),重点推进水稻等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深入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小麦、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鼓励粮食生产功能区主粮作物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小农户主粮作物保险参保率,鼓励以整镇或整村的方式进行统保、实行清单到户。

五、落实收购订单奖励,保护种粮基本收益

7.市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每百斤奖励30元;市级晚稻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订单粮源在满足本地粮食储备轮换的基础上,实行带订单奖励余缺调剂。对信用好、具有还款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规模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农发行提供贷款。

8.推进“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对“甬优538”“甬优1540”品种优质粮食实行单收单储,在当年收购指导价基础上,给予不少于0.02元/斤的优质加价。


征集部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3-26 截止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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