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270号)等文件要求,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组织开展了上虞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目前上虞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已经编制完成,现在进行草案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 成果草案可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angyu.gov.cn/)查阅。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二路5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请在信封上标注“上虞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545011481@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上虞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 上虞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pdf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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