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废止《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89号)。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拟废止文件《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3月22日-4月1日期间将有关意见建议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panguohao@pinghu.gov.cn。联系电话:0573—85060306,联系人:潘国浩,或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 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2日 关于对废止《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科技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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