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89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了嵊泗县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工作,并形成了《嵊泗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征求意见稿)》,现将《嵊泗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欢迎各位社会公众以信函、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封面标题栏等注明“意见反馈”字样。具体途径如下:
1. 请邮寄至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邮政编码:202450); 2.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8768006173@139.com。 以上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至2024年4月26日。
附件:1.嵊泗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征求意见稿).doc 2.嵊泗县园林草地级别基准地价图.zip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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