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文件,龙泉市民政局草拟了《龙泉市民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龙翔路199号,龙泉市民政局。 二、林巧,联系电话:0578-7260598。 三、反馈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3日
附件:龙泉市民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龙泉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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