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安全管理,规范港口装卸机械完整性管理工作程序,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局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形成了《舟山港域港口装卸机械完整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9306286@qq.com;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健凯,0580-206782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舟山港域港口装卸机械完整性管理实施细则%0D%0A(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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