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苍南县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苍南县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4月11日。 二、联系科室及方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77-68895808 三、通信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38号 四、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cnxzhxzzfj@126.com)或传真(0577-68680259)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关于规范苍南县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1).doc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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