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规范房屋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人权益,我中心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起草了《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3月12日至3月25日

二、征求意见文稿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途径: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我中心(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98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68680907,邮箱:cnxxcljxqgzjszx@163.com),来信请注明“《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苍南县2024年度房屋重置价测算等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附件2: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苍南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

征集部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发布日期:2024-03-12 截止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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