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负责S311省道衢江区安仁至西方章段公路工程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衢江区高家镇安仁村附近,接320国道及在建衢江互通连接线,路线自起点向南经沪昆铁路、沪昆高铁、320国道南移段,经划船塘、山铺在柴公岗村附近往西拐接,经平土、贺辂亭、潘川街至终点在西方章村附近与S315省道相交,路线全长12.448km,其中设桥梁7座,总长1714m。工程全线总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85亿元,总投资为13.4亿元。 本工程涉及衢江区乡镇3个(高家镇、全旺镇、横路办事处),行政村8个(中央徐村、安仁村、划船塘村、贺辂亭村、柴公岗村、马蹊村、岩头村、下山溪村)。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江区交通运输局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0-8767309 邮箱:80574070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S311省道衢江区安仁至西方章段公路工程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1)对本次新建道路实施的态度; (2)对本次新建道路实施的意见或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3)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联系,要求有相关联系方式等,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承诺为来函、来信等提供意见或建议的群众保密。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