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推动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南浦溪镇农业+旅游融合,紧紧围绕泰顺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关于推动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泰顺县南浦溪镇新浦路23号301室;

联系电话:0577-59298220;

电子邮箱:751611143@qq.com。



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草案全文


关于推动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南浦溪镇农业+旅游融合,紧紧围绕泰顺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富农兴业、富民强镇”为总要求,围绕“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以土地规模流转为基础,以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以引导工商资本投入为突破口、以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农旅融合、打造景观农业、创意农业、强化金融支持、提升品牌实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土地流转,引导规模发展

1、完善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由南浦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土地流转相关服务,主要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对外项目推介引进、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转合同鉴证、流转档案管理、政策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2、鼓励规模流转。对签订书面流转协议,流转登记备案手续齐全,经营主体明确,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当年连片流转耕地10亩以上、连片流转园地30亩以上的,山地连片流转30亩以上的,经合作社申报,镇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给予合作社一定资金补助。

(二)鼓励多元化种植,引导分类发展

1、鼓励新品种引进。对引进新品种2亩以上,成品品质不输于市场上同类农产品,且能取得较好经济收益,可在全镇推广种植的合作社,经合作社申报,镇领导班子会研究后,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一定资金补助。

2、鼓励新种植方法的引进、创新。对通过引进、创新、改良种植(管理)方法,能显著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新技术,且新技术应用面积达2亩以上,能在全镇推广的合作社,经合作社申报,镇领导班子会研究后,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一定资金补助。

3、鼓励生态化、标准化用肥、用药。消费者最关注的农产品安全问题是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一个核心问题,针对我镇农产品的实际,鼓励合作社安全用肥、安全用药。对合作社购置有机肥、绿色用药进行补贴,经合作社申报,镇领导班子会研究后,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一定资金补助。

(三)支持基地拓展,引导多样化发展

1、支持“百果园”基地发展模式。针对区位条件优越,发展休闲采摘相对优势明显的区块鼓励发展“小而精”且多品种种植的“百果园”;一方面规避单品种所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休闲采摘利润较高。对规模20亩以上(连片),且种植3个品种以上的合作社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经合作社申报,镇领导班子会研究后,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一定资金补助。。

2、支持合作社“联营”发展,探索企业化、专业化发展策略。针对农产品“低、小、散”,附加值低,没有市场定价权等一系列现状,鼓励各合作社联合经营,成立协会或股份制公司,在用肥、用料方面实现统防统治,在农产品种植(管理)方面实现统一模式,在农产品销售方面统一分级定价。以补贴源头为原则,对联营后的主体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贴,补贴内容包含苗木、农药、化肥等,经合作社申报,镇领导班子会研究后,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一定资金补助。

3、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建设农业类基础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在农业类基础设施建设上予以一定补贴,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80%。基础设施类项目申报需合作社提供项目建设前图片、项目简要预算、审批材料等前期申报材料。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核实工程量并报班子会研究确定。

(四)推动农产品深加工,引导跨越发展

1、推动农产品的创意、创新加工。鼓励农业主体建设创意工厂,更新创意理念,注意把时尚元素、用户体验融入到农产品深加工中。不是简单的成品深加工而是能引起市场关注并热捧的创意产品。在厂房建设的用地审批、项目申报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对产品研发方面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适当补贴。

推动仓储设施建设,鼓励反季节销售。反季节农产品价格较高,能有效规避市场供应过大的风险,能较为直接的增加群众收入,但由于零散建设仓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较为适合“联营”合作社、大型农业企业实施建设。在政策方面,我镇将以山区经济、现代农业园区等项目为载体,优先申报仓储类项目。

3、做强传统深加工,形成品牌效应。做强传统的茶叶加工企业,在做好传统“三杯香”茶叶基础上,鼓励企业尝试其他名特优品种的种植和制作,并积极推荐茶企参加国家、省、市各类评比。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评比优秀的予以一定补助。

(五)鼓励主动对接市场,引导终端销售有质的提升

1、突出品牌建设,形成地域特色。一是商标注册、应用;凡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商标注册并取得商标的;在农产品对外销售采用统一包装、统一品牌(二维码认证)的合作社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贴。二是品牌的外宣,传统外宣渠道较为单一且成本较高,鼓励创新外宣渠道,对品牌官方微信或抖音、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关注数达10万的予以补助2000元,关注数每增加10万追加补助2000元。

2、突出“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一是时鲜营销,鼓励农业主体在淘宝平台、微信平台、抖音直播间等任何互联网平台对外销售并对销售额进行补助,根据销售数据,超过10万元的补助2000元,销售额每增加10万元追加补助2000元,补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家/年。二是深加工产品营销,鼓励有统一品牌的农业主体将深加工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外销售并对品牌持有企业进行销售额补助,根据销售数据,超过20万元的补助3000元,销售额每增加20万元追加补助3000元,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家/年。

3、巩固传统市场,争取大订单营销。线下的大订单销售是较有保障的一种销售模式,在合作社“联营”或大型农业企业做到统防统治、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分级定价的前提下,是可参与到竞价并争取到订单的。鼓励农业主体通过大订单进行销售,主要通过对运输环节中产生的油费进行补助,补贴运输过程中所产生油费的30%,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家/年。

三、项目申报、验收、报账

(一)申报对象:镇域范围内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然人。

(二)申报时间:按照季度申报原则,每季度的15日前申报。

(三)补助标准:项目一般进行差额补助,补助金额一般不超项目总额的80%。

(三)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5个月。

(四)项目验收:成立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组,人员由镇分管农业领导,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人员、镇纪委人员、驻村干部组成。项目经现场验收后,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

(四)项目报账:项目采用报账制,报账程序原则上参照县农业产业类项目报账程序。

四、工作保障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财政办、镇纪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落实,镇纪委全过程监督资金补助事宜;南浦溪镇人民政府每年将补助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附件:1.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工程项目申报表.doc

          2.南浦溪镇XX年转产转业扶持项目建设汇总表.doc

          3.公示.doc

          4.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工程实施情况验收表.doc

          5.公告.doc

          6.泰顺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申请单.doc



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月**日



起草说明

现将《关于推动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南浦溪镇农业+旅游融合,紧紧围绕泰顺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关于推动南浦溪镇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文件起草程序说明

2024年3月,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南浦溪镇农业+旅游融合,紧紧围绕泰顺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科室开始编制初稿,现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征集部门: 泰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15 截止日期: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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