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助工作流程,保障补助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结合市区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金华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区双龙南街858号21楼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邮编:32101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金戈超 联系电话:0579-82468167 附件:1.《金华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金华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1.《金华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金华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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