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操作指南》。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东路4号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12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830050@qq.com。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5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晨 联系电话: 0579-89076913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
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操作指南 (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项目实施地为武义县县域内最高投标限价在 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00 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货物。 二、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向招标人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当参与项目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仅有 3 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有 4-5 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达 6家及以上,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要素。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选择以下方面作为定标要素: 1. 价格因素; 2. 企业实力; 3. 企业信誉; 4. 投标方案; 5.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6. 联合体组成情况; 7. 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 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 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 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 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 12. 评标报告; 13. 质询或(和)考察报告; 14. 现场面试情况; 15. 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四、定标核查。在定标前,招标人根据定标要素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 五、考察、质询。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以及考察的内容。 六、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超过定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七、定标原则。定标措施应有利于建筑产业培育发展,在具体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八、定标方式。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考虑各因素,进行投票表决。 九、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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