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政府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关于征求《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有效解决生态保护和林农发展利益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的统一监管,制定《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31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孙未鸣,联系电话:19706647636

联系地址: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开化县钟山路6号)

电子邮箱:emirsun@foxmail.com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436

 


开化县人民政府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关于开展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有效解决生态保护和林农发展利益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的统一监管,根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钱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等政策文件精神,持续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的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深化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成果,通过林木所有权赎买方式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商品林分期分类处置试点,推进国家公园树种演替和生态修复,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实现生态资源得保护,林农利益得保障的双赢目标,为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实践经验,推进国家公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原则。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各林木所有者符合政策处理条件的,自愿选择是否参与林木所有权赎买方式。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区协同,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确保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林木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公平公开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实施流程。严格核实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山场界线清晰无纠纷,申请材料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处置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重点突出原则。以下条件为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重点:核心保护区内流转的林木;县、乡平台通过公开招标的流转的林木;无矛盾纠纷和底数清楚的林木;流转期限到期的林木;树种为杉木的林木。

三、具体任务和处置范围

(一)具体任务。2024年完成1600万元(含前期费用)的赎买任务。

(二)处置范围。流转的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范围仅限于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范围2020),流转期限20171月未到期且林地地役权改革前为人工商品林的林木。

(三)处置方式对流转的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进行一次性赎买,林木经营权转让赎买价格原则上参照第三方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

、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上报阶段2024330日前)。林木所有权人提出申请,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同提交村和乡镇审核,审核无异议的进行公示。

1.申请。林木所有人根据方案提出申请,填写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林木所有人身份证、流转合同、流转平台证明、山林权证、山场地形图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流转后的采伐情况说明。

2.初审。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编制公示材料。

3.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流转人工商品的情况林木流转所在地醒目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流转山公示内容包括流转人、被流转人、流转期限、流转金额、流转合同复印件等(附件4

第二阶段:价值评估阶段202441-831委托第三方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进行林木调查和价值评估,参照评估结果与林木所有权者协商定价,并报县工作小组审定

5.评估。经乡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由乡镇人民政府行文上报县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根据上报材料委托第三方森林资源调查和评估机构开展林木资产调查和评估。

6.协议定价。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组织有关单位、林木所有权方进行会商确定林木所有权赎买

7.审定县工作小组办公室把协议定价结果上报给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工作小组审定,确认最终林木所有权赎买价

第三阶段:政策处置阶段202491-1020。签订赎买协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流程,并拨付资金

8.签订协议原流转合同处理好后签订流转人工杉木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协议(附件3)。

9.兑现资金。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赎买资金。 

10.建立台账。(1)制图制表。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地块绘制成图,制作成表或小班卡,明确范围界线、四至、小班号、土名、面积、林种等。(2)整理资料。整理赎买相关材料包括林木所有权人的申请材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公示情况、初审意见协议等。3)归档。将所有材料包括其他附属或相关资料一并存档。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为组长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工作组(附件1各乡镇应成立相关工作组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强化宣传引导。此项工作涉及林农的切身利益,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政策的普惠性,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规范赎买管理。一是做好资源及档案管理。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作为管护责任主体对赎买地块进行资源和档案管理。二是做好资金管理。赎买改革资金专项用于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有关乡镇和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要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截留、克扣和挪用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4.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本项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推进,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对部门、乡镇年度考核县府办要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县纪委监委要全程跟踪监督,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一经查实的给与纪律处分,并追回资金,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人工流转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申请表

2.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协议

3.公示格式


附件1

人工流转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申请表

 

姓名


单位


面积(亩)


土名


流转时间


森林类型


基本情况(如采伐、树种、林种等)


村委会

意见


乡镇审核

意见


县工作小组

意见


森林类型指:混交林、纯林


附件2

人工流转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协议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林地所有权人):

开展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是对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推动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破解保护和发展矛盾的重要举措。为规范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行为,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方案,签订本协议。

一、赎买标的物及赎买方式

    1.山场座落在     乡(镇)     村,      

         小班,土名:        四至:             ,面积       亩,主要树种        ;其中,杉木蓄积量    立方米,出材量      立方米。

    2.甲方将该山场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其受让的林地、林木依法享有经营管理、保护利用和生态修复的权利。

二、赎买价款、支付方式

    1.经林木所有权人(即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甲方充分协商后,确定林木所有权赎买金额(大写)      元。

2.在赎买协议生效后支付赎买价款的70%,其余30%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变更完成一次性付清。办理林权转移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协议获得林木所有权赎买价款;

2.确保林地林木权属清晰,无权属和经济纠纷;

3.干涉和阻碍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4.协助乙方办理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手续。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赎买后集体林地上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

2.按国家公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管控;

3.开展必要的防护、科研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保护需求对森林、林木和林地实行适当人工干预;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林木所有权赎买价款;

6.依法办理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五、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补偿金;

2.赎买协议签订后,如遇国家及有关单位建设项目需征用该块林地的(包括部分征用),丙方应积极配合,山上林木及其补偿款归乙方所有,林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归丙方所有;

3.积极协助甲乙双方签订林木所有权赎买合同;

4.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5.遵守钱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规定,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疫源疫病监测、打击偷盗伐林木、盗挖野生植物等工作。

、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造成协议无法履行,应退还乙方赎买款,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赎买款30%赔偿责任;

2.甲方出让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林木所有权赎买金,如有违约,应承担赎买款30%的违约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林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出让方):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乙方(受让方):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丙方(林地所有权):

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公示格式

 

根据《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方案》要求,在前期申报、初审的基础上,拟对               (乡镇、村名、土名)人工商品流转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时间               日,如有情况与实际不符或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0570-6527089;乡镇0570-xxxx

流转人工商品林情况表

      乡镇            自然村

姓名


土名


面积(亩)


四至


流转金额(元)


森林类型


主要树种


流转情况


采伐情况


附林权证


森林类型:混交林、纯林


关于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保护地役权工作是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创新举措之一,得到了省级以上专家和领导的高度肯定。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是保护地役权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南方集体林占比高地区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公园总体工作安排,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在调查摸底和广泛调研座谈的基础上,拟定了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实施》(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了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务会专题研究,形成了《方案》送审稿,现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

一、有关背景

2016年6月,《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批复,开化成为全国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之一。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包括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钱江源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上述自然保护地之间的连接地带,区域面积252平方公里,涉及苏庄、长虹、何田、齐溪共4个乡镇21个行政村,一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占90%以上,据统计公园内有林地面积34.6万亩,其中集体林27.5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79.5%。

根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国家公园设立编制“全民所有占主体地位”明确要求,在专家团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实际,2018年3月启动了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即在不改变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限制权属所有者的行为,将其使用权和管理权通过各项决议和合同形式授权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集体林地统一管理。2018年,为加快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力争首批国家公园验收中取得好成绩、好名次,破解国家公园全民所有占主体地位的要素,争取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将公园内27.5万亩的集体林地全部实行了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并纳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其中新扩面7.54万亩。部分林农因流转的山林划入了国家公园管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采伐和经营,影响了经济收入,强烈要求给与政策处理。经摸底调查统计,公园内有流转林地面积1.4万亩。为此,提出通过林木所有权赎买方式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商品林分期分类处置试点,推进国家公园树种演替和生态修复,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实现“生态资源得保护,林农利益得保障”的双赢目标。

二、起草过程

1、2024年1月14日,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在经过多次摸排调研,了解目标对象相关情况后,在局务会专题研究讨论了《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实施方案》。

2、2024年1月16日,钱江源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队钱海源向省林业局专题汇报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工作。

3、2024年2月19日,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汪长林、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钱海源向陈体法常务副县长、方明副县长专题汇报钱江源国家公园流转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工作,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参加。

、重点内容和措施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原则。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各林木所有者符合政策处理条件的,自愿选择是否参与林木所有权赎买方式。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区协同,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确保流转人工商品林木所有权赎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林木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公平公开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实施流程。严格核实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山场界线清晰无纠纷,申请材料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处置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重点突出原则。以下条件为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重点:核心保护区内流转的林木;县、乡平台通过公开招标的流转的林木;无矛盾纠纷和底数清楚的林木;流转期限到期的林木;树种为杉木的林木。

(二)具体任务和处置范围

1.具体任务。2024年完成1600万元(含前期费用)的赎买任务。

2.处置范围。流转的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赎买试点范围仅限于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范围2020),流转期限20171月未到期且林地地役权改革前为人工商品林的林木。

3.处置方式对流转的人工商品林林木所有权进行一次性赎买,林木经营权转让赎买价格原则上参照第三方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上报阶段2024330日前)。林木所有权人提出申请,并将相关佑证材料一同提交村和乡镇审核,审核无异议的进行公示。具体分申请初审公示等三个步骤

第二阶段:价值评估阶段202441-831委托第三方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进行林木调查和价值评估,参照评估结果与林木所有权者协商定价,并报县工作小组审定具体分评估、协议定价、审定等三个步骤

第三阶段:政策处置阶段202491-1020。签订赎买协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流程,并拨付资金具体分签订合同、办理变更、兑现资金、建立台账等四个步骤。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4 35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06 截止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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