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曹桥街道政府及国有公司投资项目实施概算评审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于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北路188号曹桥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96639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5日,我单位将《曹桥街道政府及国有公司投资项目实施概算评审操作办法(实行)》公告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