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由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的《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桥头镇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正式发布前,需通过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30日(自2024年3月1日起)。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41号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桥头镇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张赋 0574-63007513。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桥头镇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桥头镇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3.慈溪市古塘街道、宗汉街道、逍林镇、新浦镇、周巷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4年).xlsx 4.慈溪市桥头镇、横河镇、龙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4年).xlsx 5.慈溪市观海卫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4年).xlsx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