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以及《嘉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由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发现,个别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主要内容已和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或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情况,一并予以废止,形成《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通过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司法局。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0573-89108584;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车站南路899号; 邮编:314100。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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