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开化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开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开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

一、征集范围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 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决定在本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 需要政府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应当包含项目名称、需县政府决策的依据和理由、拟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建议等相关材料。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2024330日。

四、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由开化县司法局负责汇总。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填写《2024年度开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详见附件),并邮寄至开化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28开化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收,并请在信封上注   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邮编:324000

 

                                                     

附件:2024年度开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开化县司法局

                                  2024229

2024年度开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doc


关于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的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29 截止日期: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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