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县发改局起草了《海盐县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规划科。 公示日期: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徐飞 联系电话:0573-86021647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秦山路128号 邮编:314300 附件:1.《海盐县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起草说明。 2. 海盐县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3日
《海盐县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20日印发《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我局会同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迅速开展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制定工作。 二、起草过程 1月2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积极对接省、市相应部门,拟定出台我县相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政策,并做好与省、市相应条款的比对,同时就财政扶持资金与县财政局进行对接。2月7日,初步形成《海盐县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以及海盐积极争取省政策事项清单。2月19日,下发通知,形成2024年海盐拟出台配套文件清单。2月21日,下发通知,征求“8+4”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及县财政局的意见建议。 2月23日,李超常务副县长召集各牵头部门召开意见征求会,我局对《承接落实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我县《承接落实方案》细化了有关任务和举措,内容既包括向省争取或承接省政策的措施,也有延续、调整和集成我县现有政策的措施,共八方面72条。 四、需要研究审议的重点事项 1.对《承接落实方案》涉及的72项措施内容进行研究审议。 2.对《承接落实方案》涉及2024年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支持总额约40.3亿元,进行研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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