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一步规范我市规章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市将《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改)》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市司法局组织起草的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该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2024年3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司法局立法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邮政编码:316021,电话:0580-26078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slifa@sina.com。 三、通过立法意见征集平台提出意见: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99.html 舟山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0日
关于《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改草案)》的说明.doc
关于征求《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1).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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