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亩均办《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振兴路500号,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uxiaotianpoi@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联系人:傅晓天 联系电话:0579-88881484。 附件:《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20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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