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水稻机械化种植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2〕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 号)等文件要求,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苍南县财政局组织编制了《苍南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苍南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5日到2024年3月8日。 二、征求意见文稿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途径:请将相关意见反馈我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382号农机化发展中心 邮编325800,联系人:吴德强,电话:0577-64782668,邮箱153822188@qq.com)。 附件1:苍南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单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征求意见反馈单.doc苍南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